央行将不再审批黄金及其制品加工贸易进出口
发布日期:2007-01-06     作者: 红豆     浏览数:1696    分享到:
中国人民银行将从2004年1月1日起不再审批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海关不再凭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5日介绍,进口后不能再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长期以来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一直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进行审批。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需要,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人民银行遂决定采取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