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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非法生产 消除安全隐患——潼关县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

发布日期:2011-09-22     作者: 陕西省黄金协会     浏览数:912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高冠  通讯员韩治宽报道

去年以来,潼关县域内发生了三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即(20101014日、2011311日、201165日),县域内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汲取事故教训,扭转潼关县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县内黄金企业的管理水平,潼关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100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潼关县县委书记何树茂、县长王青峰亲自挂帅,县委常委、县级领导包联各峪道,全县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是:一、指导思想:汲取教训,背水一战,乘势而为,扭转被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的生产系统,治理整顿违规生产建设、违规使用爆炸物品、安全及环保设施不完善的矿山,规范资源开采和安全生产秩序,治理一大批安全隐患,强化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监管工作,做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一是建立“一坑一牌、一坑一册”的安全监管档案;二是封堵矿区所有历史遗留报废坑口;三是关闭一批证照不全无复产希望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坑口;四是关闭“10.14”、“3.11”、“6.05”三起生产安全事故坑口;五是规范提高复产坑口的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加大申办安全许可证的力度;七是落实好包联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八是打击取缔非法运矿车辆,规范企业运输车辆管理;九是下功夫整治“三小”提金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底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715日——720)。工作内容:(1)由各矿山企业对矿区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清查,分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历史报废坑口,非法生产坑口四类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将摸排结果报送安监、国土、黄金、公安、整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2)由国土局对全县黄金生产系统挂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拿出可保留系统、整合系统、关闭系统、封堵坑口方案。(3)由安监局对前期恢复生产系统、计划恢复生产系统、待整改后恢复生产系统、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坑口拿出具体方案。(4)由环保局对县域内“三小”提金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出整治方案。(5)由各乡镇、各包联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对县域内各类黄金非法违法生产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综合执法大队在第一阶段要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取缔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721日——1020日)。工作内容:(1)由各矿山企业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行为打击取缔,封堵报废坑口,监管停产坑口、对复产系统做好安全检查。(2)由综合执法大队对各峪道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打击取缔,同时配合做好停产生产系统监管工作、“三小”提金取缔工作。(3)由环保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对山上坑内坑外球磨浮选、非法堆浸、混汞碾等非法“三小”提金予以打击取缔。各乡镇对山下私建选厂、乱排乱放、库内非法取渣、河道拦渣、非法堆浸、氰化池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取缔。(4)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矿区非法拉运矿石的吉普车等各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取缔,严禁无牌及报废车辆进出峪道。对非法拉运矿石,由公安部门予以没收,拉运车辆由交警大队依法查扣处置。公安局切实做好违法非法使用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打击取缔工作。(5)由安监、黄金、整顿、国土等行业职能部门做好复产生产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恢复生产系统验收复产工作。(6)县电力依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建议切实做好复产生产系统供电工作,做好非法生产行为断电工作。(7)建立健全一批有关矿山安全生产长效监督管理规范性政策及规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1021日——1031日)。工作内容:(1)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安委会办公室从活动开展初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2)各职能部门在活动全过程均要及时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反映的重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活动正常开展。(3)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其他职能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职能部门予以处置,做到查漏补缺,确保活动收到良好效果。(4)县委、县政府10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处理相关责任人、通报责任追究情况。

5、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时限和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2)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爆物品使用、电力供给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4)严查事故,追究责任。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坑口,要依据《意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责任追究格次。对整治活动期间安排部署不扎实,协调配合不积极,顶风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置进度,做到该停的停,该关的关,(5)广泛宣传,全员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截止记者发稿时,全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已形成了高压态势,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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