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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 | 回望黄金大事件(1979~1981)

发布日期:2018-12-12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1488    分享到:

改革开放40年 | 回望黄金大事件(1979~1981)

采金人 6天前

本期导读

在改革开放40 年的时代背景下,回望中国黄金产业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从艰难困苦中走出来的中国黄金产业,有着令人钦佩的坚韧不拔与自强不息。如今,中国黄金产业已站上世界之巅,从容自信成为行业品格。纵观整个黄金产业的发展与变迁,正是这份品格形成的历史渊源和推动力量。


庆祝改革开放40年系列报道之《回望黄金大事件》,梳理并解读1975年至今,黄金行业全产业链发展的节点与脉络,令行业发展思路更加清晰,从而更加坚定行业发展信心。


而之所以选择从1975 年作为起始,是因为从这一年开始,我国黄金工业迈进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时期。3年后,国家开始改革开放,令黄金行业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如虎添翼。


1979年


工业专管 体系初建


1979年9月16日,在中国工业改组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下,冶金工业部成立了中国黄金总公司。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中国黄金总公司确定了10条任务。包括努力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调整落后的黄金工业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培养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搞好安全环保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

    

中国黄金总公司成立后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了过去直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模式,把主要精力转移到面向全行业和为基层服务的轨道上来。此外,经冶金工业部与地方研究商定,相继在山东、河南、黑龙江、河北、辽宁、四川、湖南、陕西、广西等9个省(区)成立了省(区)黄金公司,并将这些黄金公司从省(区)冶金厅(局)独立出来,改为由冶金工业部与各省(区)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吉林、广东、云南、浙江、内蒙古、新疆、北京等省(区、市)也陆续成立了以省(区、市)领导为主的黄金公司或黄金管理处。

    

至1985年末,全国共有省级黄金公司或黄金管理处25个,地区级黄金管理机构87个,县级黄金管理机构228个。中国黄金总公司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达47071人,全国地方采金人数达52067人。一个全国范围内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黄金工业体系已经建成。


金币换汇 首套发行

    

197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建国30周年”纪念币。这是我国发行的第一套现代贵金属纪念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金银纪念币的“开山之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197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金币以换取外汇,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得到了国务院的支持,并授权其为国家发行金银纪念币的唯一机构。由于当年适逢新中国成立30周年,中国人民银行遂决定以此为题材发行了“建国30周年”纪念币。

    

该纪念币一套4枚,均为二分之一盎司金币,面值均为400元,精制币,发行量70000套,由上海和沈阳造币厂铸造。其中,正面图案为国徽,并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及“1949-1979”字样;背面图案分别为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堂。


提高金价 助推生产


1979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调整黄金价格的通知》,规定从11月1日起,将矿山生产、冶炼副产、回收群众采金的收购价格由原来的262.5元/两,提高至390.625元/两。

    

这是1975年至1985年我国黄金工业持续快速发展时期,4次调高黄金收购价格的第一次,价格提高幅度接近50%。

    

1980年7月15日,距离第一次调价仅隔不到1年,黄金收购价格又提高28%至500元/两。

    

1985年2月1日和9月1日,黄金收购价格在一年间两次提高。2月1日由500元/两提高至700元/两,9月1日由700元/两提高至900元/两。

    

从1949年到1957年的9年间,黄金收购价格一直固定在95元/两。而从1957年开始,到1993年,先后共13次上调黄金价格,1993年9月1日上调至3000元/两。

    

不断较大幅度提高黄金收购价格,是促进黄金工业进入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期间,调价的经济杠杆作用十分明显,黄金矿山利润迅速增加,企业发展活力增强。


价外补贴 基金由来


1979年10月13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关于调整黄金价格的通知》中,除了提高黄金收购价格之外,还有一项重要政策——将100元/两的政策补贴由总行拨给冶金工业部统一掌握,作为发展黄金生产基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之用。

    

此前,在1975年下发的《关于大力发展黄金、白银的报告》中,提出一项“价外补贴”政策。政策规定,为了加速发展黄金生产,要在262.5元/两黄金收购价格以外,增加100元的补贴。

    

在1978年下发的《关于加快金银铂族等贵金属生产发展的报告》中,规定了价外补贴的分配比例和使用办法。同时规定,按照1972年规定已提取生产措施及管理费的地县不再提取10%的政策补贴,将此费用分别给省和企业各增加10%。

    

1979年价外补贴作为发展基金之后,1980年1月23日,冶金工业部在《关于黄金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范围的规定》中,对100元/两的黄金发展基金如何管理与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如按比例分配给各级管理部门掌握使用,只能用于发展黄金生产建设,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等。

    

1980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冶金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调整矿产黄金白银收购价格的报告》。5月19日,冶金工业部又上报《关于黄金、白银调价问题的补充报告》。李先念、姚依林、王震和康世恩等副总理批准了这两个报告。报告提出,在500元/两的黄金收购价格之外,由银行补贴200元作为发展生产基金。原财政部100元/两的价外补贴维持不变。这样,国家收购矿产金的价格实际已提高至800元/两。

    

实践证明,在黄金工业的生产技术改造、小型基本建设、地质勘探和利用低品位矿石扩大黄金资源等方面,实行给予价外补贴和发展基金的办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也成为向企业下放权力、搞活企业的有效途径。


外汇奖励 激励地勘

    

1979年12月10日,冶金工业部提出《关于提交黄金储量给予外汇指标的奖励办法》。每提交1吨黄金工业储量,奖励5000美元外汇指标;每提交1吨黄金远景储量,奖励1000美元外汇指标。这一办法从198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这一办法是为了充分调动地质部门加强黄金地质普查勘探工作的积极性,尽快增加黄金探明储量,以适应黄金生产建设的需要。奖励所用的外汇是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黄金生产分得的外汇。


1980年


超产补贴 鼓励多产 


1980年6月28日,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下发《关于实行黄金超产补贴的通知》。超过年度生产计划或上年实际者,每两黄金补贴15元;“双超过”每两补贴30元。


这一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多产黄金,补贴费用由中国黄金总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公司掌握的70%发展基金中解决。


1981年


三位一体 金兵改编


1981年7月23日,《关于中国黄金总公司、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发出,规定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成立一个党委,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根据工作需要,三家单位分别行使相应职能,使用不同印章,即“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1982年8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但在1984年9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保留,编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从1985年1月起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军级)。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存续33年的武警黄金指挥部退出历史舞台。《方案》提出,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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