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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重于泰山,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30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818    分享到:

安全生产一头牵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稳定向好,但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为此,从今年4月起,我国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4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专门就《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三年专项整治:“2+9”四步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介绍,三年专项整治主要分两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两个专题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9个专项是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三年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消防安全:重点整治五大隐患

 

火灾是人民群众身边比较常见的风险隐患。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这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五方面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包括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整治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的风险;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文物建筑、博物馆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申展利进一步表示:“近期国际油价大幅下跌,针对一些石化企业进口量增大,包括满罐储存、临时储存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将联合开展风险排查,推动地方和企业严管严控,切实防范油罐泄漏或起火等重大安全风险。”

 

煤矿安全:主要采取三大措施

 

煤矿等矿山安全向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介绍,针对煤矿安全生产问题,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到2022年全国大型煤矿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二是提高煤矿的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煤矿安全执法。

 

针对非煤矿山,李豪文表示,一是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尾矿库原则上只减不增;二是把非煤矿山从业人员重点纳入全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专项行动,提高其安全技能水平;三是提高非煤矿山机械化水平;四是重点瞄准下井人数超过30人、采深超过800米以及尾矿库的“头顶库”等重点领域环节,加强监管执法。

 

危化品安全:从三方面着手防控风险

 

近年来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危化品安全亟待加强。孙华山说,危化品的风险防控是三年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安排了三方面的专项,即危险化学品生产、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的专项治理。对于危化品的安全整治,主要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在危险岗位用机器替代人,在高风险区域用自动化把人减下来。对于工业园区的安全整治,一是抓园区的规划布局,二是抓整体性风险管控,三是抓智能化建设。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整治,就是要把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实施起来,从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到废弃物的处置全链条加强监管。

 

建立监督机制:不负责要问责

 

“为了有力推动这次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建立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孙华山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中要综合运用好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来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的考核巡查内容,建立起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的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进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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