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金矿积极跟进税费改革政策 为高质高效发展再注活力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837    分享到:
为有力推进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根据2020年9月1日实施的《资源税法》及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四方金矿积极跟进政策变化,及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全力以赴做好利用尾矿提取矿产品认定及资源税免征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2021年6月下旬取得了陕西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关于四方金矿利用尾渣提取矿产品的认定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经税务部门核实,四方金矿落实2020年度免征资源税457万元,减轻了税负,增加了经济效益,提升了盈利空间。
今后四方金矿将继续加大政策研究,挖掘最大政策优惠,认真贯彻落实“7字”作风要求,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为继续享受资源税减免政策再行动、再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