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六处武小兵等4名监察人员在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辉陪同下,对铧厂沟公司进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受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杨军锋委托,副总经理刘涛等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组深入公司1190坑口950中段、910中段,窑上湾尾矿库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矿山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隐患整改、采掘设计等图纸资料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在反馈会上,督导组对铧厂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对全国两会及冬残奥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对此次检查发现的13条问题清单,以书面材料形式交办给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对后续整改和跟进工作提出了要求。督导组指出,一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是“查企”与“督政”相结合,县应急管理局和铧厂沟公司要大力支持配合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落实好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职能,共同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以“三年行动”为抓手,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好“刑法修正案”这个法律武器,对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牢记“两个至上”,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明确风险管控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安全生产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刘涛代表公司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督导组检查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