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省黄金协会各会员单位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推荐单位会员代表人的函
陕金协函〔2015〕1号关于对陕西省黄金协会各会员单位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推荐会员单位代表人的通知各会员单位:根据《陕西省黄金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请示本会主管机关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意,拟定于2015年11月左右召开陕西省黄金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做好本次大会筹备工作,现对各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请各会员单位就本单位出任会员单位代表人进行推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确认内容根据《陕西省黄金协会章程》的规定,请各会员单位对本单位在陕西省黄金协会登记的基本情况及代表人信息进行确认。请按要求(详见附件1、2)详细填写相关信息,陕西省黄金协会将以此为基础提出陕西省黄金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员单位组成人员候选人推荐意见。如不填写则视为基本情况无变化,按第二届理事会决定继续享有协会会员权利及义务。二、会员代表资格有关事宜为顺利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工信厅的有关要求以及《陕西省黄金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会员代表,代表全体会员单位出席本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各会员单位提出担任会员代表的申请后,协会将根据《陕西省黄金协会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确定会员代表。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单位,须按时参加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当会员代表不能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并履行代表职责时,会员代表资格自动丧失。请务必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会员代表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发送至陕西省黄金协会。此通知及附件可在陕西省黄金协会网站下载。联系人:曾维菱、孙腾飞(17791709183)电 话(传 真):029-87422452邮 箱:19853661@qq.com附件:1.陕西省黄金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确认表2.第三届陕西省黄金协会会员单位代表人推荐表3.会员代表资格申请表陕西省黄金协会2015年9月16日此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点击本页面右上角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