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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1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1    分享到:

具体链接见中国黄金协会网站,并下载相关附件。




各有关单位:


黄金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稳定的防波堤,推动黄金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具有战略性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黄金行业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锐意进取、敬业奉献,在完善供给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万众创新、践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了黄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以先进集体、模范人物为榜样,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设黄金工业强国,促进黄金行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黄金协会拟于2017年年初开展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黄金行业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主要包括所属厂(矿)、处室、车间和班组等。


2.全国黄金行业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黄金行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在职干部职工。


3.全国黄金行业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黄金行业企业的在职职工。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各省区市黄金行业管理部门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此次评选表彰本着“总数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较上届表彰大幅缩减约四分之三的表彰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勤政廉政;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素质良好,近4年未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未拖欠职工工资,未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实施责任关怀,重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积极构建和谐厂(矿)区;


2.在促进黄金市场繁荣发展,提高产品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自主创新、持续发展和产品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居全国或省区市同行业前列;


4.在科技创新、质量标准化、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居全国领先水平;


5.在企业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6.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7.在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8.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中国技能大赛——全国黄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优秀奖以上的集体优先入选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热爱黄金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努力钻研技术,勤奋工作,成绩优异,为黄金行业改革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及加强黄金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坚持诚信经营、重视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建设节能、环保、安全、高效厂(矿),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5.在促进黄金市场繁荣发展和提高产品竞争力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厂(矿)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7.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8.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中国技能大赛——全国黄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前十五名的个人优先入选劳动模范候选人;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1.符合评选范围的基层单位,按照评选要求,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黄金行业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查,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黄金行业管理部门联合提出初审推荐对象,报全国黄金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黄金行业评选办公室)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包括:省级推荐工作报告、拟推荐对象汇总表、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等;


3.黄金行业评选办公室审核并确定推荐对象后,反馈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省级范围内公示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5.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以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岗位工作的同志倾斜。先进集体评选比例:车间、班组不少于60%。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60%;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超过10%。先进工作者占先进个人总数比例不超过5%,其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的20%以内。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作为评选对象。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企业,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附件3);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附件4);推荐企业负责人,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附件5)。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单位,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请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推荐上报时,依据评选标准和条件,对候选单位及个人进行综合审评,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可暂定候选名单,做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准备工作,力争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评选表彰工作。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黄金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黄金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其中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联系人:胡小溪、曾婷婷


电  话:010-84117162、84126685


传  真:010-84123780


E-mail:hjpx@cngold.org.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中国黄金大厦8层


邮 编:100011




附件:1.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全国黄金行业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审批表


3.企业征求意见表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国黄金协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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