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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两项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24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16    分享到:

由自然资源部提出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公布,将于51日起正式实施。

 

固体矿产资源、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是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的龙头,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技术标准。我国现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颁布于1999年,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颁布于2004年。此次新公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资源量和储量类型划分;资源量与储量的相互关系;资源量和储量的公开发布。新公布的《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勘探开发阶段划分;类型划分;储量状态;公开发布与使用。

 

新的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是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市场投融资、企业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需要,为最大化降低社会认知和信息交易成本,对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2004年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作出重要改革并予以修订。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主要变化』

 

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将矿产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将矿产资源储量分为资源量和储量两类,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三级。储量按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两级。新分类标准调整了现行分类标准三轴分类体系,简化了储量经济意义划分。修订后的分类标准由1999版的16个资源储量类型简化为5个。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明确:公开发布资源量数据时,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应单列。潜在矿产资源、尚难利用矿产资源等不应作为资源量公开发布。公开发布资源量、储量数据时,不应将资源量和储量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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