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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渣豁免 黄金企业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发布日期:2020-12-18     作者: 信息员     浏览数:12    分享到: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氰化尾渣在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入尾矿库处置或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情况下,其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环境保护税法》对危险废物征收环境保护税1000/吨。《名录》的出台,意味着氰化尾渣只要按要求处置便不再是危险废物,被认为是黄金行业灭顶之灾的“危废”可以不“危”了。但是,由此黄金矿山就安全了吗?并非如此。

 

这并不意味着氰化尾渣不再是危险废物,而是在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入尾矿库处置或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氰化尾渣才被认定为一般固废。《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黄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因此,从本质来看,《名录》与绿色发展一脉相承,“危废”不“危”是为了让山更青、水更绿。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到,《名录》之所以新增豁免危险废物,是为了促进危险废物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成本。从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法律政策来看,均强调了尾矿和氰化尾渣的综合利用,其目的就是鼓励黄金矿山企业减少尾矿和氰化尾渣的排放,实现绿色发展。例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在黄金领域,鼓励类包括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以及黄金冶炼有价元素高效综合利用。新《固废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名录》同样如此。对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氰化尾渣,以及对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其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企业也不需具备相关资质。这其实就是减少对危险废物利用的限制,让尽可能多的危险废物实现利用,这就需要黄金企业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加强氰化尾渣的综合利用,才能真正让“危废”不“危”。

 

总之,“危废”不“危”绝非降低了对氰化尾渣的管理与处置要求,黄金矿山也并非就此高枕无忧。恰恰相反,这是对黄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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